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一般而言,工业化初期,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展开使劳动力向城市聚集,带动了城镇化的起步。城镇居民的增加带动了对住房的大量需求,住房投资因此不断扩大,带动了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但对我国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业化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并没有直接带动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


1949-1960年,我国第二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迅速增加,从1952年的21%上升到1960年的44%。工业化的起步伴随着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在这段时间,城镇人口比重相应地从1949年的11.2%上升到1960年的19.7%。而房地产业的比重反而降低,从1952年的占比2.1%下降到1960年的1.4%。从绝对量上看,1952-1960年,第二产业增加值从141亿元上升到652.6亿元,上升了3.6倍;城镇人口从0.7亿人上升到1.3亿人,上升了85%;而第三产业增加值从14亿元上升到20.9亿元,仅上升了49%。这段时期是我国工业化的起步阶段,为了摆脱“一穷二白”的状况,工业化建设是当务之急。因此有必要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工业化建设之中。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行政手段配置资源,住房作为不能直接用于生产活动的固定资产,对其投人要让位于工业化投人。因此,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房地产业发展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经济工作重心由经济建设转为以备战为目的的三线建设。这段时期表现为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而城镇化进程延缓。第二产业占比从1961年的32%上升到1979年的47%,而城镇人口比例从1961年的19.3%下降到1972年的17.1%,到1980年恢复至19.4%。这段时期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在经济中的比重维持在2%左右。我国白手起家进行工业化建设,由于资本和物资的极度短缺,国家只能将资源集中进行工业建设,这段时期第三产业占比也呈现下降趋势。1978年我国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仅为6.7平方米,住房数量严重不足。居民的居住需求长期处于被抑制的状态。